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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福建宁德公布首批反不正当竞争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守护”行动典型案例

 7月10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6年第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守护”行动典型案例。  4月30日,福鼎市某便利店在自建客户微信群发布

  7月10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6年第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守护”行动典型案例。

  4月30日,福鼎市某便利店在自建客户微信群发布宣传视频,将普通预包装食品“骨胶原蛋白肽粉固体饮料”宣称具备治疗肩周炎等疼痛的医疗功效;该产品为普通固体饮料,不属于保健食品、药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产品具备医疗功效的证明材料,通过夸大食品功效吸引客流、赚取平台返利,对商品功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商业宣传。当事人将普通食品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效,对商品功能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消除危害后果等从轻裁量情节,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罚款1万元。

  2020年至2023年期间,当事人刘某某以其姐姐刘某花的名义制作表格向亳州市蓝壳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亳州市绿壳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领取推广服务费,并以个人名义开展市场调研和推广海南灵康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石杉碱甲业务。其间,为巩固和谋求市场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建立人情关系,刘某某向某大型医院负责人(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送现金,该医院负责人对此予以认可。刘某某的上述行为构成商业贿赂。宁德市东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其罚款10万元。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还有:发放好评返现卡,白茶店被罚5000元;以长粒香米冒充东北五常大米,面馆被罚2000元;肥牛卷原料实为鸭肉,餐饮店被罚3000元;将烫煮海带描述成“塑料海带”,商贸公司因涉嫌商业诋毁被罚13万元;门店照片与实际不符,小吃店被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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