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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宜春公布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查处典型案例 多人被罚

 为扎实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监理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

  为扎实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监理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简介:2026年4月,樟树市住建局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时,发现樟树市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履行监理岗位职责,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樟树市住建局依法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出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简介:2026年3月,铜鼓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时,发现铜鼓县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虚假考勤、未落实人员实名制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同时参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铜鼓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出0.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简介:2026年5月,靖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时,发现靖安县某项目包括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在岗履职,江西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监理方,存在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靖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出0.9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简介:2026年5月,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时,发现宜丰县某项目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验收。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宜丰县住建局依法对该项目监理单位作出1.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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