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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违规收费、高空抛物 赣州经开区公布4起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赣州市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切实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赣州市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切实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警示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赣州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某物业服务小区开展核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企业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依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赣州经开区市监分局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小区物业企业未按政府相关文件收取电费,部分向业主代收的电费单价高于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单价,存在电价之外加收费用的行为。

  物业企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赣州经开区市监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赣州经开区公安分局接110指挥中心派警,某小区某栋存在高空抛掷玻璃瓶情况,所幸现场无人员受伤。经调查,从窗户上往下扔玻璃瓶的系楼上住户李某某。

  赣州经开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赣州经开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保安员洪某某无保安员证上岗,为该小区提供保安服务的某物业公司涉嫌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

  赣州经开区公安分局依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依法对该物业企业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案例警示:本次通报的4起反面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物业从业主体、小区个别业主存在责任履职不到位、法律意识薄弱、日常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在此提醒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以及广大业主,要以典型案例为警示,深刻吸取教训、时刻引以为戒。大家必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履行自身责任、规范日常行为,共同打造安全稳定、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小区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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